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医院医德医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幸福感、获得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院正在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配合和监督。
第一、不送“红包” 做尊医重卫的推动者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是我们大力倡导的职业精神;诚信医疗彰显医德医风,请您不以任何形式送“红包”。
第二、不送“红包” 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
“红包”虽小,危害极大,收送“红包”都是违规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们有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对每一位患者,我们都一视同仁,按照医疗规程为您检查、诊断和治疗,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第三、不送“红包” 做和谐医患关系的参与者
收送“红包”不仅影响和谐的医患关系,而且破坏社会公平诚信。您的理解、尊重和信任,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褒奖。全心全意为您服务是我们神圣的职责。
第四、共创“无红包”医院
既是我们的承诺,也是您的希望
如果遇到有人索要“红包”,请当即拒绝并向医院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监督举报邮箱:hljsyyhfb88025561@163.com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