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精诚济苍生,红色基因永相传,
大爱无疆铸医魂,医者仁心勇担当。
今年,自院史馆开馆以来,已先后接待参观团体10余个。近日,为进一步弘扬黑龙江省医院厚重的历史文化,传承百年龙医精神,院史馆举办首个开放周活动,邀请广大职工走进院史馆,倾听龙医历史、重温龙医故事。
史馆新增了院情展厅,融入了近5年医院发展成就,院史展厅对医院起源、发展重新进行布展,新增《龙江医启、步履维艰》《龙医亮剑、逆行出征》部分,3大展厅、200余件实物、几千张图片,声情并茂的讲解向我们还原了一个与党和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的黑龙江省医院,还原了一个在逆境中奋进、成长的百年医院,全方位地展示了百年龙医为促进龙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做出的突出贡献。
此次活动共5天,讲解10余场次,有千余名职工通过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讲述对医院的历史进行了学习,活动受到院领导和职工们的一致的好评与认可。
百年龙医,栉风沐雨,凝聚了一代又一代龙医人不懈的追求和努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优服务、谋发展、提质效、求创新,让我们一起,共同续写百年龙医新时代更加辉煌的篇章,向着更加美好的未来共同奋进!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