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医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事关医院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5月24日下午,院党委开展了以“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担当精神 推进事业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党课,院党委书记刘宏石同志主讲,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马晟利同志主持,全院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300余人参加学习。
党课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四个方面深刻剖析了弘扬担当精神的重要意义,围绕信仰、本领、作风、廉洁四项内容,深刻阐述了弘扬担当精神的关键内核和具体措施,同时对营造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委书记刘宏石在党课中提到,希望医院的党员干部乃至全体职工都能够勇于发扬担当精神,用硬实力去啃硬骨头,在逆境困难中斗争破局,以时不我待的责任和担当精神投入到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上去,奋勇争先,一往无前,勇创佳绩。
会议最后,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马晟利要求全院同志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结合学习的党课内容,突出实践导向,勇于担当作为,着力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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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